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内蒙古蒙西鄂尔多斯铝业有限公司2×75t/h燃煤蒸汽锅炉环保达标改造项目验收报告》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内蒙古蒙西鄂尔多斯铝业有限公司2×75t/h燃煤蒸汽锅炉环保达标改造项目
建设单位:内蒙古蒙西鄂尔多斯铝业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(详见附件)
公示时间:2020年4月17日-2020年5月19日(以实际上网时间为准,公示期20个工作日)
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联系人:赵岩
联系电话:1824735767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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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 年 1 月 14 日,根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,严格依 照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、《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》、《内蒙古蒙西鄂尔多斯铝业有限公司 2
×75t/h 燃煤蒸汽锅炉环保达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》的要求、并对照《内 蒙古蒙西鄂尔多斯铝业有限公司 2×75t/h 燃煤蒸汽锅炉环保达标改造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》的内容,内蒙古蒙西鄂尔多斯铝业有限公司组织召开 “内蒙古蒙西鄂尔多斯铝业有限公司 2×75t/h 燃煤蒸汽锅炉环保达标改造项目” 竣工环保验收会,验收组由内蒙古蒙西鄂尔多斯铝业有限公司,验收监测单位内 蒙古富源新纪检测有限责任公司,并邀请 3 位专家组成(名单附后)。
验收组踏勘现场并查阅相关资料,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意见:
一、工程建设基本情况
(一)建设地点、规模、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、规模: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蒙西鄂尔多斯铝业有限公司现有锅炉房
占地区域内,为技改项目,技改前后规模未发生变化。 主要建设内容: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锅炉烟气脱硝、除尘系统改造、烟道旁路封堵、在
线监测升级及配套煤棚全封闭。
(二)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
2018 年 11 月,中科森环企业管理(北京)有限公司编制完成《内蒙古蒙西 鄂尔多斯铝业有限公司 2×75t/h 燃煤蒸汽锅炉环保达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》;2018 年 11 月 9 日,原鄂尔多斯环境保护局以鄂环评字[2018]234 号文对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。
本项目于 2018 年 11 月开工建设,并于 2019 年 3 月建成,投入试运行。项 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、违法或处罚记录等。
(三)投资情况
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 1939 万元,全部为环保投资。
(四)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:本项目的脱硝及除尘改造内容、煤棚封闭、在线监测系
统升级。
二、工程变动情况
本项目无变动情况。
三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
(一)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无新增劳动定员,故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;运营期无生产废水
产生。
(二)废气
1.废气来源 本项目无新增大气污染物。
2.废气处理措施
本项目为大气环境治理项目,改造完成后,经监测,本项目 so2、nox 及烟 尘排放浓度满足《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3223-2011)新建锅炉标 准,即:烟尘 30mg/m3、二氧化硫 100mg/m3、氮氧化物 100mg/m3。
(三)噪声
1.噪声来源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风机、各类泵体等设备的运行噪声。
2.噪声控制措施
①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;对运营设备通过厂房屏蔽、设备底座设置基础减 振措施,来减小设备噪声。
②加强设备维护,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,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 产生的高噪声现象。
(四)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,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;也不新增生产固废。
四、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
1、有组织废气排放检测结果
验收监测期间,2 号锅炉总排口烟尘、so2、nox 折算浓度最大值分别为:
27.2mg/m3、88mg/m3、95mg/m3,其结果满足《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
(gb13223-2011)新建锅炉标准,即:烟尘 30mg/m3、二氧化硫 100mg/m3、氮 氧化物 100mg/m3。
2、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
验收监测期间,储煤棚无组织排放最大值为 0.442mg/m3,其结果满足《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表 2 中新污染源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, 颗粒物 1.0mg/m3 限值要求。
3、噪声排放检测结果
验收监测期间,本项目厂界噪声昼间在 54.7~58.8db(a)之间,夜间噪声 在 51.3~54.8db(a)之间,其结果满足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
(gb12348-2008)3 类区昼间 65db(a)、夜间 55db(a)限值。
五、验收结论
本项目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所提的环保措施予以落实,环境管理体系完善, 污染物均达标排放,符合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的验收要求, 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。
六、后续工作
1、按鄂环监字[2015]14 号文的要求,拆除旁路烟道。
2、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,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计划,确保各 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。
3、严格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内容,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及日常演 练,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。
验收组
2020 年 1 月 14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