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26日,格兰公司发出《通知》,未来三年将在格兰系企业推行“阳光薪酬计划”。
《通知》指出,近年来,格兰系企业规模不断壮大,各公司的业务增长较快,员工队伍也不断扩大。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,为了使企业发展壮大的“阳光”能普照到广大员工身上,让员工可以更多地分享到公司的经营成果,促进格兰系企业和谐、持续地发展,经格兰公司研究决定,在格兰系企业范围内实施“阳光薪酬计划”。其主要目标是:从2009年起,员工人均工资在2008年的基础上,平均每年增长33.33%,到2011年,实现人均工资翻一番。
由此可见,“阳光薪酬计划”是一项旨在大幅提高员工工资收入水平的阳光工程,对格兰系企业的广大员工来说,无疑是一个大好消息!
为了各公司落实好“阳光薪酬计划”,让广大员工真正得到实惠,《通知》还对实施“阳光薪酬计划”提出了三项基本原则:一是工资增长额的分配要重点向一线的管理、技术、业务骨干倾斜;二是要通过工资增长调整,适当缩小普通员工与非年薪中层以上人员、年薪人员之间的工资差距;三是工资调整不搞“平均主义”,“人均工资翻一番”不是每个人都增长一倍,工资增长额要根据岗位和贡献大小进行分配,做到“公平合理、内外均衡”。
目前,格兰系各子公司正在制定具体的工资增长实施方案,2009年开始,一项惠及广大员工的“阳光薪酬计划”将正式实施。